1.备案期限 企业应在建立年金计划,或年金方案、受托人、托管人发生变化的次月15日内前往主管*机关进行备案。 2.备案资料要求 (1)建立单一计划的企业,需提供提交《深圳市地方*局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备案登记表》)、企业年金方案及批复函、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及计划确认函等资料; (2)参加集合计划的企业,需提供提交《备案登记表》、企业年金方案及批复函、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方案及确认函、企业参与合同等资料; (3)对于分(子)公司参加总(母)公司年金计划的,应提供提交《备案登记表》、总(母)公司年金方案及批复函(需列明参与公司)、总公司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及确认函等资料。 注册外贸公/Foreign-trade-companies-registered.php